云南民族大学

乃苏颇研究中心网站

管理登录
当前位置:
文章详情
Article details
  •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提交
楚雄彝族原始宗教及其生态文化意义探析​ ——以高峰彝族为例​
来源:刘建波 | 作者:刘建波 | 发布时间: 2016-01-20 | 3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楚雄彝族原始宗教及其生态文化意义探析
——以高峰彝族为例
《临沧师专学报》2013年第1期
摘  要:文章认为,高峰彝族原始宗教信仰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反映出彝族“天地和谐”、“万物至善”、“人物平等”等生态文化观,对于构建彝族独特的自然、人文生态系统,保护彝族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以及传承彝族生态保护传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彝族;原始宗教;生态文化;意义
 
高峰乡地处楚雄州禄丰县西北部,位于东经101°47'—101°56',北纬25°12'—25°22'之间,距县城59公里,全乡共8个村委会,7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528人,国土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居住着彝、汉、苗、白四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0.7%,其中彝族占88.6%,有自称格苏颇(白彝)和乃苏颇(红彝)两个支系,是楚雄州40个少数民族聚居乡之一。辖区内群众以使用彝语为主,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东部方言,全乡森林覆盖率为73.72%,拥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由于地处高寒山区,交通不便,现代信息资讯较为闭塞,教育水平低,高峰乡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所以,较为完整地保存了彝族文化和民间艺术,2008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此外,全乡彝族保持着原始宗教信仰的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形成了独特的宗教信仰体系。
一、高峰彝族原始宗教及其生态文化观
(一)原始宗教信仰概述
1.自然崇拜。“自然崇拜主要是先民以神灵的名义进行积极主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自然崇拜主要体现了先民早期的生态文明。”[1]我们认为自然崇拜是高峰彝族原始宗教中最早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 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的观念是普遍存于当地彝族村民,认为灵魂与自己的生老病死息息相关。“彝族通过人性的外推与泛化, 把生命和灵魂赋予了人以外的事物,使动物、植物都具有了生命和灵魂, 对那些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物,常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它们举行祭祀和膜拜, 从而形成了彝族民间的自然崇拜。”[2]高峰彝族格苏颇和乃苏颇支系的自然崇拜至今仍大量存在, 并多数保留着以村或组或宗族的方式进行集体祭祀的特点。另一方面,该地区的自然崇拜大都与农业、畜牧、生态保护等有关联。高峰乡彝族的自然崇拜主要有:
(1)火崇拜。火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促成了辉煌的人类文明。古老彝族先民视火为驱邪避害和带来吉祥幸福的神圣之物,因而产生了原始的火崇拜,演变到了今天的各种祭火活动。火与高峰彝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几乎成为了他们生命的象征。在实际生活中,各家都有一个永不熄灭的火塘,火塘禁忌人从上跨过或吐口痰,它不仅作取暖、做饭之用,更是彝族火崇拜的具体体现。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至二十七日的火把节是高峰彝族最隆重的火祭祀活动,充满着原始的元素,祭祀方式原始、古朴,祭祀程序严谨、独特,祭祀活动保存完整,因而被文化界称为是“中国最原始、最正宗的彝族火把节”。高峰彝族祭火活动从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开始,至二十七日结束,历时四天。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各家各户进行叫魂、祭祖活动;二十五日进行开光、祭天等祭祀活动,开光即用红公鸡冠子血为祭火所用的主、副傩神面具及龙、虎、凤旗点眼,祈求大神大将降临,使其显神灵;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上午,在三位主傩神的带领下为全村逐家逐户进行扫邪驱魔活动,扫邪驱魔各家各户均欢迎,唯死人未抬出门者不扫,生小孩不满月者不扫,家中有病人者被视为有鬼邪祸害,特意要认真扫邪;二十五、二十六日晚,人们围着火堆以耍火把来祭火,并时不时对着火把撒一把松香面,火星飞溅,使舞蹈显现出一种特有的神秘而隆重的气氛。最独特的是农历六月二十七日下午进行的送火仪式。这天附近的群众都自发来参与,有上万人之多。送火队伍由乐队、旗队、傩神队等组成,从村子出发,抬两把大火把,沿特定的路线前进,大刀队则隐藏在路边,在送火队伍的三次引透下冲杀出来,分别在六处空地(营盘)上跳一阵大刀舞,用勇猛的大刀驱邪送鬼。最后,由大刀队把三个大主傩神面具(红脸、白脸、黑脸,分别为天公、地母、土主)挑到火上,别的人把五个小副傩神面具(1黑、1红、1白和2花)、龙虎凤旗、各色彩旗丢进火里烧毁。火塘边围着的人们便伸手到火中抢大面具上的彩色纸。抢得者将纸片珍藏,带回家烧成灰给小孩吃,祈祷小孩吃后不生病。抢不得者便将小孩帽子摘下在火上绕三圈,边绕边用彝话祈祷:“大神大将保佑”、“大吉大利”等。也有的既抢不到,又未带小孩来,便在火塘中抓把火灰带回去给小孩吃。这时毕摩拣出火把残余、三个大面具上的余骨摆好,对其供上香火,开始祷告,整个祭火活动宣告结束,大家尽情地跳起左脚舞。送火意寓将开光点眼所请下的大神大将送回天上。此外,“踩犁头”(也叫跳火)也是高峰彝族祭火活动之一。“踩犁头”即在祭师的主持下,特定的“踩犁头”的人(病人或学徒)徒脚从烧红的犁头上踩过。
(2)山崇拜。在当地彝语中被称为“米瑟”的山神不仅是农耕山地彝族最大的神灵, 更是村寨的保护神。每个彝族村寨后边都有山神林(;有的林中建有山神庙), 各家也有山神树, 山神林区内牛马羊牲畜和猪鸡鸭鹅家禽不得随意入内,村民不准砍伐树木。如有违反,牲畜家禽的主人或砍伐者将被视为触犯山神,必遭神灵惩罚,即将大祸临头。
(3)土地崇拜。土地是万物生长之源。千百年来生息繁衍于哀牢山尾部的高峰彝族属于典型的山地民族,世代进行着农耕种植,便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彝族人民种植的玉米、洋芋、小麦、荞等农作物和烤烟等各种经济作物,都因得益于土地的恩惠。但高峰乡地处高寒山区,坡陡箐深,海拔高,气温低,土地贫瘠,对农作物生长极为不利,该地村民便想方设法取悦于土地神以及与之相关的诸神,使掌管土地上万物生长的土地神服从于人们的意愿,祈求来年五谷丰登,谷粮满仓。高峰彝族撒小秧时正值春暖花开之时,将开红的桃花和刚发芽的柳枝插在秧田中,撒秧前要在田头祭献猪尾,然后将烧红的小石子摆在蒿枝上打“醋汤”,开秧门时,还在田头杀鸡祭土地神,意寓小秧长得像柳枝发芽一样快,像蒿枝一样绿,像桃花开后结桃子一样结谷子。农历五月十三祭荞子神也是高峰彝族生产祭祀活动之一。这天,人们在荞子地里栽一棵木桩,将一土锅反罩在上面,杀鸡祭祀,以此防止冰雹灾害,获得荞子丰收。农历六月初六正是谷子攒包、抽穗之时,高峰彝族则在田头杀鸡祭谷王,在田里插白秧标树枝,意寓谷子长得像白秧标树一样高,获得好收成。
(4)水崇拜。由于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作为居住山区的山地民族——彝族有很多水田旱地都是响水田,必须等天降甘霖,靠天吃饭, 从某个角度说,水直接关系到高峰彝族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发展, 因而特别崇拜水神以及与之相关的诸神。高峰彝族在大年初二至初十,或在旱情较为严重的夏天择日进行祭龙求雨的祭祀活动,一般选择属龙日,极少数选择属猪日(认为龙猪相争)。祭龙属以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体祭祀活动,一般选择在常年出水的地方。事先做好一条木龙、简易的小犁、小耙,到选定的龙神树前杀羊、祷告进行祭祀,吃饭后则集体划拳、跳脚,最后由大家跪拜龙神,接龙回家。在回去的路上,由平伙头坐在木龙上扮龙头,三个壮汉将其抬回家,到村子后,村子里的妇女则向龙头泼龙水,嘴叫:“祭龙!祭龙!”,以此祈祷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收。
2.图腾崇拜。“图腾( Totem) ,是人类绿色文化的早期形式,是人类文化初期世界各民族祖先创造的原始形式的宗教。”[3]“彝族崇拜的图腾有动物、植物等, 但基本上都是彝族先民认为与本民族有某种血缘关系或能保护本民族的灵物, 并成为本民族的标志或符号。凡被视为本民族图腾物的, 禁捕、禁杀、禁食。”[4]高峰彝族主要的图腾崇拜有牛、马樱花(索玛花)和葫芦。庄稼种得好,全靠牛来耕。高峰彝族在母牛下小牛犊后十天内,将择属牛、虎日祭牛,在牛圈门口挂一个装水的瓦罐,门前插马樱花,在夜深人静时(有人见则认为不灵)杀鸡祭祀,以此祈祷母牛奶水出得好,小牛长得像虎一样威猛,六畜兴旺。村民具有这样的普遍意识:平时从事耕地犁田的耕牛,禁止宰杀和食用,牛死后的双角便悬挂于住房内显眼处。另外,高峰彝族服饰布图案以马樱花图案居多。祭祀马樱花是彝族群众对花神的一种崇拜,在服饰上绣成马樱花,是对马樱花神的敬畏,也是对花神的纪念。当地村民严禁砍伐马樱花树来作为薪柴。另外,由于图腾禁忌的作用,高峰彝族图腾崇拜在保护生态植被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影响,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每年农历三月十三民间自发组织的“三月三”节日。高峰“三月三”,因三月十三日彝族同胞相聚在此赶会而得名(上世纪80年代后,不少文化工作者深入此地参与高峰三月会,因见赶会处的“三月三”山满山遍野开遍马樱花和映山红,赶会的人都在花丛之中,在报刊上刊出介绍文章时,始称高峰三月十三赶会为“花会”。)禄丰高峰“三月三”花会,以祭祀、跳歌和物资交流为主要内容。节日当天,四山五岭的彝族都换上新装,呼朋唤友,牵羊抱鸡来到“三月三”山,把鸡、羊宰杀后,进行祭供,祭奠祖先和药王,祈祷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吉祥平安。关于“三月三”花会的起源,有这样一个和祭奠祖先(祭马樱花神)有关的传说。相传开天劈地以后,三月三梁子下边的洼子中,有一个很大的彝寨,住着九十九户彝族人家。寨子头间,有一棵高大挺拔要几个人才围得下的马樱花树。全寨的人由于有马樱花神的保佑,丰衣足食,生活安定。后因误砍了马樱花树,破了地脉,带来了灾祸,村中的人口逐年减少,只剩二十多户了。面对财去人亡,全族将绝种的惨状,剩下的人家商定分开逃生,但不管搬往何处,不管走多远,每年的三月十三日这天,都要回来相会一次,杀鸡宰羊祭祀马樱花神和祖先。此规矩代代相传,形成高峰彝族群众每年三月十三到这里赶会的习俗。“三月三”花会较为生动地体现了高峰低音区彝族人民的图腾崇拜。与此同时,高峰彝族还以葫芦为图腾。人们在家中供奉祖灵葫芦,在乃苏颇支系的口语中, 葫芦与祖先两个词汇的发言是一致的, 都叫“阿普”(音译)意思即葫芦就是祖先。此外, 竹也是图腾崇拜物,当地彝族格苏颇支系的普姓人家用彝语称为“莫”的山上野生细竹根制作祖宗的灵位,故禁忌用竹做扫帚、洗锅帚等。
3.祖先崇拜。彝族祖先崇拜源于彝族深信人有灵魂且灵魂不灭的观念。“彝族祖先崇拜最发达, 也是彝族原始信仰的核心内容。”[5]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各家各户在家杀鸡祭堂祖灵、祖公神像。祖灵就是指彝族祖宗的灵位,如前所述,是用彝话称为“莫”的山上野生细竹根制作。普姓人去世后,出殡第二天由祭司毕摩带领孝子到山上竹丛中找祖灵竹。毕摩念经后,孝子大叫三声“阿爹”!最先摇动的竹子被视为祖魂依附的竹。由孝子将竹连根挖出捧回祭场,由毕摩用刀刻成人形,以银子点上眼鼻裹上五色布即成祖灵。竹子上有几个芽即表示孝子以后生几个儿子。高峰彝族丧事有“接气”、喂“含口钱”、报丧、打“罗火”、哭丧、指路、找祖灵竹、送葬、喂祖灵饭、献满月饭、脱孝等习俗,其中的很多祭祀活动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彝族的祖先崇拜。在当地彝族群众中,普遍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而是到了阴间,所以请毕摩进行念经指路。
(二)生态文化观探析
1. “天地和谐”与“万物至上”的生态文化观。首先,彝族认为万物有灵,山有山神,树有树神,石有石神,因此他们敬奉神山、神林、神石等自然崇拜物, 进一步表现为多神崇拜,敬畏大自然,敬畏山、树、石等等。他们深信通过日常虔诚地祭祀、祭献各种神灵,乞求消灾得福,达到家庭兴盛、五谷丰登。彝族朴素的“天地和谐”观念认为只有敬畏自然,崇拜万物,平等对待自然,避免一切破坏自然的行为,与大自然和睦相处,才会得到万物和谐,天人合一。彝族的这种自然文化观,从今天的生态文明角度看,它表达了人类必须充分尊重自然和适应自然的思想,对保护生态环境,尤其是对生活在高寒冷山区的高峰彝族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其次,彝族“万物至上”观认为, 人是万物的产物, 人与万物共生共荣。在高峰彝族的传统观念里, 万物至高无上的, 他们变化无常,可以给人类带来好处, 但有时却无法驾驭,也会对人类造成灾难, 人类既畏惧万物, 但又离不开万物。因此,在万物有灵和多神崇拜的原始宗教观念的支配下,通过祭祀等方式取悦于万物的神灵, 不仅达到人神共娱,更祈求得到与人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的万物诸种恩惠, 长此以往便达到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结果。
2.敬畏生命,人物平等的生态文化观。“彝族原始宗教的‘万物有灵’把自然界的一切人格化, 幻想一切自然物不仅有生物生命, 而且具有精神生命。”[6]高峰格苏支系认为,万物有灵魂,且灵魂无处不在,村民与他们之间是存在一种道德伦理关系,——敬畏生命,人物平等。“所谓伦理就是人们相互关系应遵守的道德及规则,而生态伦理是人们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7]于是出现了祖坟树林、神山林、马樱花树等不能砍,牛不能肆意杀死等等, 如果谁违反, 则认为不尊重万物的生命,必将受到神灵的惩罚,终将一命偿一命。毋庸讳言,这些朴素的看法看似幼稚,但是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高峰彝族原始宗教的生态意义
“原始宗教是土著居民基于‘万物有灵’观念上的一种宗教信仰。他们认为生态系统中的任何自然物皆具有灵性而获得值得珍视的价值。原始宗教由于以‘万物有灵’为根本特征,故万物在‘灵’的层面上达到了根本的统一。这些‘灵’之间彼此独立、互不统属,其关系如无明显社会等级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独立平等而又相互影响。”[8]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宗教信仰是世界上所有民族都尊奉着的一种意识形态。彝族大多生活于西南山区、半山区,海拔高、气温低,生存环境较为恶劣,但却具有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如何在这样的独特自然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是彝族人民自古以来一直面临的重大问题。探究之,是因为彝族原始宗教中含有彝族人民在恶劣环境下生息繁衍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合理因素,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平衡, 构建了彝族先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从而使彝族人民千百年来生生不息、与自然共生共存。在彝族传统社会,作为广泛流传的原始宗教信仰是在彝族社会自身发展中产生的宗教,也是彝族普遍信仰的痕迹。高峰彝族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灵魂崇拜等原始宗教信仰具有原始、古朴的特征,在彝族传统农耕社会中影响极大,至今还对彝族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发生着作用。
综上所述,楚雄州高峰彝族原始宗教信仰不仅反映出彝族“天地和谐”、“万物至善”、“人物平等”等生态文化观,而且对于建构彝族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彝族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以及传承彝族生态保护传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白兴发.彝族文化史[M].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周文艺等.楚雄彝族民俗大观[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
[3]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4]蔡家其.论原始宗教[M].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
[5]杨甫旺.试论彝族原始宗教对生态保护的意义[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6,(5).


[1] 张桥贵:《少数民族自然崇拜与生态保护》,载《生态经济》,2000年第7期。
[2] 杨甫旺:《试论彝族原始宗教对生态保护的意义》,载《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3] 戴波、蒙睿:《云南彝族多样性图腾崇拜及生态学意义》,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4] 杨甫旺:《试论彝族原始宗教对生态保护的意义》,载《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5] 杨甫旺:《试论彝族原始宗教对生态保护的意义》,载《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6] 杨甫旺:《试论彝族原始宗教对生态保护的意义》,载《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7] 舒玉梅:《彝族撒尼人原始宗教中的生态伦理观:以石林圭山海宜老寨为例》,载《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5年4月增刊。
[8] 舒玉梅:《彝族撒尼人原始宗教中的生态伦理观:以石林圭山海宜老寨为例》,载《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5年4月增刊。
  • No records
联系邮箱
立即提交
联系我们
3916457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