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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探析
来源: | 作者:李秀婷 | 发布时间: 2016-10-30 | 2476 次浏览 | 分享到:

禄丰县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探析

2016-10-09 李秀婷 红色彝人

注:禄丰红彝居住在中村乡峨山,阿勒,鲁支等村,与武定猫街红彝聚居区接壤,另在高峰乡大多为花公鸡帽彝族,只有在高峰仓底,牛街有部分居住,以及广通岂栽、横沟有部分红彝 人居住,故本文所讨论的彝族为高峰花公鸡帽彝族-格苏颇和中村红彝-纳苏颇)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指的是在民间长期流传并已形成较稳定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化物质形态。狭义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指有鲜明文化意蕴和艺术特征的文化艺术形态,如源远流长的民族民间歌舞、音乐、戏剧、工艺、彩绘等;而广义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除上述文化艺术形态之外,还包括造型精美、构图新颖、具有历史和艺术价值的文化遗迹及古代建筑物。千百年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对华夏文明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以其顽强的生命力,跨越时空,延续至今,被誉为“文化活化石”。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地方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许多民族民间文化形态正在逐渐失传或灭绝,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一、禄丰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现状
    禄丰是云南滇中高原腹地一颗璀璨的明珠,以腊玛古猿化石、恐龙化石闻名中外,被誉为“人类的摇篮”、“恐龙之乡”、“化石之仓”,既是考古科研的“聚宝盆”,又是文化旅游观光的胜地,物阜民丰,人杰地灵。禄丰县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县,全县人口四十余万,境内居住着汉、彝、苗、回、傈僳等二十六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彝族人口66337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3.67%。禄丰是彝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彝族是境内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沧桑岁月中,彝族与各民族和睦共处,互为依存,交汇融合,彼此促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共同开发了这块富饶美丽的红土地,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
    彝族传统信仰原始宗教,对祖先崇拜十分重视。彝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和传承了灿烂文化,无论是红白喜事,还是生产劳动都闪现着文化的光芒。彝族民间传统文化主要由传统习俗组成。
禄丰县有三种彝族支系,分别是自称为“罗罗”的黑彝族支系、“庚苏颇”的白彝族支系和自称为“纳苏颇”的红彝族支系。三种支系的彝族在语言、服饰、习俗上有一定的差异。在禄丰县的高峰、中村两乡,彝族传统文化保存得相对完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高峰乡和中村乡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各族人民与外界的交往较少。居住在这里的彝族人民受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小,给彝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继承和保存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至今还完整地保存着独特的彝族语言、服饰、节日、歌舞以及婚姻、丧葬、祭祀等风俗习惯,特别是以祭祖、开光、祭天、耍火把、扫驱魔、送火把等主要仪式的彝族传统火把节祭祀活动。如高峰乡的彝族火把节是目前全省乃至全国彝族地区保存最为完整、最原始、最正宗的彝族火把节,是最具浓郁地方民族特色及较高保护与开发价值的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之一。
    高峰乡拥有以“花公鸡帽”为代表的绚丽多彩的民族服饰在彝族服饰中具有独树一帜的特色;以“大刀舞”、“酒歌”为主的民族歌舞享益国内外;彝族“向天坟”文物古迹,见证了彝族文化发展的历史;独特的民族习俗和饮食文化以及龙马河、三月三山、仙人桥等各种优美的自然景观,展现了高峰彝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画卷;以彝族刺绣、剪花、酿酒为主的民族工艺艺术性较强,是研究民族发展历史、研究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以“二月八”、“三月三”、“火把节”等为主要代表的独特的民族节日,体现了高峰彝族人的宗教文化和对火的崇拜、图腾崇拜等原始崇拜祭祀文化,是彝族“傩文化”的典型代表。
    在高峰,火把节是彝族盛大的民族节日,也是高峰最具代表性的彝族传统文化形态。从2002年开始,由政府组织举办的高峰彝族火把节,使高峰彝族火把节逐渐为外界所认识,也有力地促进了对高峰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2002年首次由政府组织、民间承办的高峰彝族火把节,吸引了中央电视台以及云南电视台等地的60多名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报道,吸引了日本等外国游客和省内外以及当地群众共5万多人参与节日活动,足以说明了高峰彝族火把节的文化艺术价值和对外界的吸引力以及知名度。
   中村乡山青水秀,不但境内的五台山自然风光美丽迷人,其彝族迁徙舞在彝族舞蹈中独树一帜,而且保存得相当完整,有待进一步开发;还有彝族手工刺绣服饰绚丽多彩,特别是峨山、阿勒、鲁枝的彝族刺绣服饰更是精美绝伦。从2006年起,中村的峨山村委会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刺绣展示,吸引了众多的客商和文化传媒,使躲在“深山”的彝族文化开始走出大山。
    但是,随着交通、通讯越来越便捷,少数民族地区与外界的交流频率大幅提高,交流领域越来越广,彝族传统文化被外来文化同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彝族地区的传统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面临着失传的危险。
    二、彝族民间传统文化失传的主要原因
    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大都靠口传身授,因而艺人工匠的个人生存条件,是民间技艺存在的前提。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存的大多数民间文化形式,如说唱、剪纸、皮影等都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就连一些知名度高的艺人大师也只能勉强维持,更别说授徒传艺发扬光大了。艰难的生存困境使得年轻一代望而止步。因为后继无人,随着老艺人工匠的相继过世,各种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都将从人们身边消失。
    以高峰乡为例,在文化普查活动中,普查人员也深刻地体会到了一些民间艺人的生活困境,以及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如今的社会地位。如主持火把节祭祀活动的毕摩,必须熟知彝族的历史文化以及火把节祭祀活动的程序、火把祭经等,能有此绝活,绝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向老毕摩学习。但火把节一年才举行一次,他们的用武之地也好像只有短暂的几天时间,并不能以此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实惠”。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多少人还能守住“清贫”,去搞传承民族文化这种所谓的“无聊事”。对于长者或老艺人默默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行为,也被很多人所耻笑。在金钱至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文化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年轻人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了无兴致,导致民族文化传承后继乏人。
    三、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远远跟不上形势的急剧变化,例如:被各民族誉为民族民间文化“活的图书馆”的民间艺人多已年逾古稀,或相继去世;不少青年对民族传统文化了无兴致,导致民间文化后继乏人;大量民间工艺逐渐失传,许多传统礼仪习俗濒临绝迹。
    禄丰县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通讯等基础条件的不断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外界的联系与交流频率加快,无论是思想还是文化都受到外来文化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从而加快了少数民族与外来文化融合的进程。体现民族主要特征的语言、服饰、生活习俗以及各种民族传统文化被外来文化同化的现象与日俱增,群众自发组织节日活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积极性逐渐减弱,热心民族文化的群众越来越少。例如高峰乡:火把节毕摩传承人较少;彝族大刀舞的部分套路已失传,现存的一些套路也仅为少数人所掌握;很多风俗濒临灭绝,民族工艺面临失传,继承者由于对前景希望值降低也无心再传授后人。
    在文化普查中还发现,随着“普九”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受教育时间不断增加,客观上没有多余的时间学习民族民间文化,加之打工经济的掘起,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致使在彝族群众中普及率较高的左脚舞,也没能在现今的青少年中较好的传承,年轻一代的“左脚舞盲”逐渐增多,使彝族人“能说话就会唱歌”、“能走路就会跳舞”成为了历史,二十岁左右的男青年会民族乐器和女青年会传统刺绣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很多农村除了办喜事外,已经很难见自发组织跳脚的情况了。穿民族服装者也仅仅限于少数的中老年人。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已是当务之急,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保护,才能实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才能将民族文化世代发扬光大。
    四、以发展和开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资源为契机,保护彝族传统民族文化
    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宝贵财富,是中国劳动人民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是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也是中国人民为世界人类文化做出的贡献。民族传统文化多数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是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特定区域和空间存在的,这一点是其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性。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更重要的是通过传承、教育等手段使其能够延续和发展。保护并传承民族文化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
    禄丰县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如何通过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保护传承彝族传统民族文化,如高峰乡的油路工程已全部完成通车,从高峰乡通往县城、元谋和县内重点旅游景点黑井古镇的道路也得到了硬化,通讯设施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非常方便快捷。又如中村乡也完全修通了入村公路,通讯覆盖全乡所有村落,通村公路已都铺成了弹石路面,而且乡政府所在地又是通往著名的五台山自然风景区和民族聚居地所有村委会的必经之路,离县城驾车只有半小时的路程。高峰、中村两乡现已基本具备了开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的条件。加之有亚洲之最的“世界恐龙谷”也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开园,给禄丰发展民族地区文化生态旅游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结合禄丰实际情况,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基础上,县委、县人民政府应围绕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楚雄打造“民族文化大观园”的战略部署,采取“以保护促开发,从开发中加强保护”的方针,依托“世界巩龙谷”积极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这样,既使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又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一)建立保护机构。由乡人民政府成立民族文化保护与民族文化开发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及办公经费,由文化部门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对民族文化进行挖掘和保护。在民间成立民族民间文化研究协会、民族民间业佘文艺演出队等组织,依靠群众组织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
   (二)积极向上级文化部门申报“彝族傩文化之乡”、“彝族大刀舞之乡”以及各类民间艺人和民族文化传承人,在目前部分项目已列入州、县保护名录的基础上,争取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加以保护。
   (三)建立民间文化及艺人名册档案。在民族聚居地和民间工艺品种类较多的地方进行广泛调研,把民族民间艺人和最具民族民间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工艺种类和流行地造册登记。
(四)在民族聚居区和民间工艺品种类较多的地区,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立博物馆、陈列室,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整理、收藏和保护。
   (五)以每年举办民族民间传统节日,特别是彝族火把节为契机,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加强对外宣传,提高民族文化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及民间组织参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解决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
   (六)坚持“修复如旧”的原则,以政府适当补助,进行招商引资,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方式,修复和完善具有民族地域文化的土主庙、天神庙、火把节主会场等火把节祭祀活动场所及设施;加大对高峰乡彝族“向天坟”的保护力度;完善交通、通讯、食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打好基础。
   (七)通过政府组织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方式,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彝族服饰及饮食文化的开发,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开展以突出独特彝族文化的“农家乐”等形式为主的旅游住宿接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文艺演出活动,逐步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
   (八)借助新农村建设的机会,打造“彝族风情带”,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体现彝族风格,融入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着力把民族文化做强做大。
    经过不懈的努力,把高峰,中村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设成为以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为主的热点景区。通过进一步抢救、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的途径,把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经济资源,以达到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

                                                                           (作者单位:中共禄丰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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